EN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开云(中国)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6年上半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6-03-09 浏览量: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采购效率、资金使用效益,现启动2026上半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本着“科学规划、合理购置、厉行节约、讲求效益”原则,坚决防止盲目采购和重复购置。

2.上半年采购计划即为实际采购计划,需落实经费并按财务审批权限报经费主管部门和校领导签批,同一经费不得拆分。

3.采购计划一年分两次集中申报,本次启动2026年第次计划集中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

凡计划于2026半年使用学校各类经费实施仪器设备、实验及办公家具、图书等货物和服务采购的项目均需上报。

三、申报要求

1.各需求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于428日前将落实经费后的采购计划在学校采购管理平台申报。

2.采购计划按经费不同分别填写,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计划的制订应进行采购需求调查充分论证,计划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类型或金额情况附相应需求调查表和论证文件

3.采购需求调查

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应单独填写《开云官方在线入口采购需求调查表(进口设备、总金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信息化项目)》,其他采购无需填写。

4.采购论证

用户单位负责单价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批量5万元以上的家具或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服务的首次采购论证,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其他单位报领导班子会议)。

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单价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批量30万元以上的家具或单项预算30万元以上的服务进行二次论证。采购项目申请人负责推荐不少于三家、且应与采购需求相匹配的国内外同档次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理,让至少三个以上品牌参与答辩,充分竞争,确保价格合理,确保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5.采购进口设备,需经上级部门论证通过后方可采购,我校于2025年开展了2026年度进口设备论证征集工作,对于已通过进口论证的设备,本次如需采购,相关单位应填报采购计划,落实经费后进行集中采购;未通过进口论证的设备,不得编入本年度进口设备采购计划。

6.联系人:王琳 13898812575 程献丽13478251296

附件:1.采购论证模版     

2.采购需求调查表模版

      3.2026年进口设备论证结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35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邮编:110866
版权所有©开云官方在线入口  辽ICP备0500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