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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校园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5-11-11 浏览量:

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校园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定于2025年11月至12月,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与任务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更好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我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我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主体赛事。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优化改进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全日制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详见附件3)

同期活动。学校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就业育人、课程教学研讨交流、校企供需对接等活动,推动生涯教育、就业服务与社会资源深度融合。

四、大赛赛制

校园选拔赛分为院级选拔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个阶段赛制。

(一)院级选拔赛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完成院级选拔赛后,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学生参加成长、就业赛道校级复赛。参加课程教学赛道的教师,直接参加校级决赛,学校择优推荐一名教师参加省级复赛。

(二)校级复赛以网络评审形式进行,遴选出入围校级决赛、铜奖、优秀奖选手。全校入围校级复赛选手数量约15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90人,就业赛道约60人(其中本科组和研究生组各约30人)。各学院推荐入围校级复赛的名额,将根据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国赛平台”,网址:https://zgs.chsi.com.cn)报名学生数量按比例确定。计算报名数量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11月28日10:00。

(三)校级决赛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评选出金奖、银奖选手。

(四)校级选拔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院级选拔赛奖项可设立金、银、铜奖,获奖比例分别限制在报名人数的10%、20%、30%以内。

五、赛程安排

(一)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0:00)。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报名(要认真填报学院、学号、学生姓名),国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

2.院级选拔赛(11月28日—12月3日)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选手。各学院于12月3日15:00前将《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选手推荐表》(附件4)、《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auzgs@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科(服务中心群楼117室)。同时已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选手需在我校创新创业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校赛平台”,网址:http://cxcy.syau.edu.cn/,通过校园网统一身份认证后登录,校外使用VPN登录)进行报名注意,务必两个平台同时报名,校赛平台不报名无法参加校级选拔。

3.校级复赛(12月4日-12月8日)

校级复赛由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评选出入围校级决赛选手。

4.校级决赛(拟定于12月10日)

通过现场比赛,评选金奖、银奖选手,确定各赛道选手排序。

  • 课程教学赛道

鼓励承担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的教师可以报名参赛。教师填写《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课程教学赛道报名表》(附件6,其它报名材料暂不用提供),并于11月8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auzgs@126.com。学校拟定于11月11日举办此赛道校园选拔赛,报名教师进行10分钟教学节段展示。通过评审,遴选一名教师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六、激励措施

1.获得省决赛银奖(含)以上的参赛选手,符合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的,可在毕业年度优先推荐“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予以表扬,不受学院指标限制。

2.参加省赛成长赛道比赛的学生,学校优先推荐实习机会;参加省赛就业赛道比赛的学生,学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3.在职称评审和工作量核定工作中,按照目录内A类竞赛级别认定。

4.省决赛金奖或者全国总决赛任一奖项的第一指导教师将纳入全省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专家库,优先参与全省就业指导队伍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以及所获奖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各学院积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鼓励引导学生广泛参与。要求各学院一、二年级报名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60%;三年级全体参加(动物医学专业三年级和四年级全体参加);毕业年级不低于总人数40%。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应有一定比例的博士研究生参赛。

(三)各学院认真做好选手指导培训、选拔评审等工作。每个学院指派一名教师专门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大赛组织工作群。

 

 

八、其它

联系人: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88487218

 

附件:

1.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成长赛道方案

2.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就业赛道方案

3.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课程教学赛道方案

4.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选手推荐表

5.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选手推荐汇总表

6.辽宁省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园选拔赛课程教学赛道报名表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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